2020-10-13 14:48:52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发布:2020年下半年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331人报考指南:招聘规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莆田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莆田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pthuatu),莆田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18059908112
一、报名
10月28日上午8:00点—11月3日下午5:00,报考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https://kl.ptrc.com.cn/signup),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报考确认。
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注意:本次报名不收费,报考者报名后需进行报考确认,报考确认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简称“初审”)工作主要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为组织人事部门,下同)负责。需要对招考岗位条件等相应信息进行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考岗位表对应的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岗位表。
(一)查询初审结果的时间
报考者可在报考确认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后,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初审不合格的主要情形
1.报考者不符合岗位的招考条件,如专业条件、基层工作经历等;
2.报考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审核人员无法对报考者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回避情形等情况进行判断,需要退回补充后再进行审核;
3.报考者已上传的照片不合格,需要按规定的格式重新上传。
注意: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或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考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备注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三)申诉审核
报考者对“专业条件不符”的情形,可以进行申诉,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
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8:00—11月5日下午17:00。
申诉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报考该岗位,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请“申诉”应注意的事项
申诉审核一般只针对“专业条件不符”的争议;
因个人信息不全没有通过初审的,可在个人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报考审核情况”进行申诉,此时仍由招考单位初审;
申诉理由应尽量简洁明了,不需要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专业目录原文。
三、岗位的开考比例
(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处理办法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
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个别岗位招考人数较多,但总的报考比例不足1:3的,应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二)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
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
四、笔试
(一)科目设置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临床类》、《护理类》和《医学基础知识》等四科。
(二)考试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临床类》,内容包含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救医学、妇产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
报考C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护理类》,内容包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知识;
报考D类岗位的报考者,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
(三)参加笔试的注意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可持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若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造成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一律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和签字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四)笔试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招考通告附件2)的考生可提出申请。
拟加分考生请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于11月27日下午5:00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完毕,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健局统一收件送市卫健委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专门岗位及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五)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17日后,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六)笔试成绩合格线
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类管理和专技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的合格线为60分,湄洲岛、南日岛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工勤岗位的合格线为50分;市直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县区(管委会)单位医学类专业知识卷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50分,受聘者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期限。岗位条件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从高到低、岗位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通知
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莆田市人社局网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者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三)面试前资格复查
面试前资格复查(简称“复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负责。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通过网络提交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申请资格复查。复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由本人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专门岗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
3.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
4.服务期满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专业资格争议裁定
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的,组织人事部门及招聘单位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五)面试成绩切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六)面试资格递补
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资格复查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并及时报设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资格递补截止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限,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和《2020年莆田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逐项填报;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存在《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七、成绩的计算规则
(一)考试总成绩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不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总成绩相同的排序规则
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笔试成绩(不面试的岗位)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二)体检和考察的组织实施单位
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县区(管委会)单位的考生体检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考岗位条件表)。
(三)体检的依据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机构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复检申请
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2.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怀孕期体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进入体检的,招聘单位应对其延期体检,并与报考者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八)考察
体检结果公示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并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在考察中发现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九、聘用
(一)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应按照聘用管理权限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资格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报招聘审批部门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其他
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2020年下半年莆田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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